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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25 10:21:0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促法治政府争在朝夕,抓落实重在实干,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钉实钉牢,办好人社业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并对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清远市、连州市相关工作部署进行研究讨论。三是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明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5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真开展有关工作。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年内已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与常态化督查,通过常态化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三是狠抓培训学习,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十二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促进法治理念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严格规范执法队伍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发〔2016〕4号)和《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机编〔2016〕13号)、《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会议纪要》(〔2016〕第3期)精神,设立了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承担综合执法职能。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核定行政专项编制11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25年,依法立案查处欠薪案件6宗;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宗;依法进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户。

  2.深化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遵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时,使用的法律文书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一览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1655号)中规定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2025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已发出监察文书189份。

  3.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一是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其中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25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我局制定了《连州市人社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开展了9批次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对26户抽查对象开展了检查,均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二是强化监管效能,创新治理模式。上线“安薪清远”欠薪投诉维权小程序,把欠薪问题稳控在本地;通过“清远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动与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对我市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情况以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欠薪预警、大数据分析。同时,以线下摸排、线上信息比对的方式掌握欠薪预警信号,梳理疑点事项,形成问题清单。对产生的预警问题,按照源头治理欠薪的规定联动部门开展整改。

  4.打造更优就业环境。严格遵照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各类招工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扣押劳动者财物、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和残疾人、非法招用特殊就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我局共对7家服务机构开展检查,尚未发现服务机构存在违法问题。

  5.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我局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全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保证。在改善执法条件、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处置中心于2016年1月筹备建设,在2016年4月建成运行。此外配备执法单兵设备二台,执法车辆一辆,电脑十台。建立覆盖城乡十三个网格的劳动用工监控网,为劳动监察工作落实了必要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纠纷化解显温情。为更好化解劳资纠纷领域矛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我市于2025年8月成立了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名单进行调整。协调机制建立后,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的工资问题。2025年,我市仲裁院入驻连州市综治中心,设立劳动纠纷调解窗口、劳动纠纷调解室,让群众解决劳动争议问题“最多跑一地”,不断探索劳动争议维权新路径,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劳动者权益贡献了人社力量。

  2.普法宣传强根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响应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号召,驻扎招聘活动现场、深入工地开展劳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合计已将6300多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直接送到务工人员手上。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到园入企,通过日常巡查向用工单位及务工人员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托微信交流平台,面向全市用工、建筑、监察仲裁等行业领域,大力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薪酬调查提效率。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这次企业薪酬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做到万无一失,对调查的企业进行系统性开会培训,让调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使工作各个环节衔接得当、环环相扣。深入辖区30家企业和39家国有企业为调查样本开展薪酬调查,按时完成工作,对我市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有着重要意义。

  4.权益保障加速度。2025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接收、处理劳资纠纷投诉1112批次,涉及4686人共8541余万元(含工程结算纠纷)。其中全国欠薪平台案件案件318宗1852人次,12345政府热线案件464宗783人次,来电来访案件330批次2051人;共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巡查127间次,涉及劳动者5700余人。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仲裁案件199宗,其中立案受理141宗,不予受理58宗,涉及人数295人,合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56.68万元。我局组织医疗卫生专家现场鉴定10场,涉及被鉴定人98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230宗,收到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4宗(其中已撤诉1宗),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社会形势总体稳定。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根据连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将审批需要提供的手续、资料一次性告知清楚,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工作,优化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主动对接,较好地推进证照分离工作,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2025年,审批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案卷6宗,其中2宗新设立培训学校、4宗注销培训学校;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按时提供日常报表,上报清远及时公示劳务派遣企业的情况;审批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7宗,给企业结合自身生产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带来便利,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持续对我市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有序监管,有效遏制各类劳动就业领域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就业和营商环境。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跑出人社服务加速度

  1.梳理完善服务事项秉持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围绕“宽放、善管、优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利用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手段,规范办事指南,直观明了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办理。目前,我市县域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已实现100%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在平台上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为113个,可网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达90%。政务服务好差评质量达10分,实名差评按时整改率100%,极大丰富公众办事途径,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人民群众办事“路途短、材料少、办事快”为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广东省、清远市“人社快办”行动,积极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我局依托集中式一体化系统办理就业登记6474人次、失业登记1450人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77人次、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128人次(涉及企业106间次)、求职创业补贴51人次、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58人次、一次性创业资助6人次、创业租金补贴6间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间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142人次、就业见习补贴16家单位26人次、小微企业社保补贴5间企业5人次。

  (五)强化法治人才支撑,夯实全面依法治国之基

  1.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锻造高素质队伍。一是事业单位招聘突出法治需求。近年来,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需求,法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占比持续提升。2025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我市招聘的71个岗位中,招聘法学类专业的岗位占9个,最终招聘到8名法学专业人才。今年我市公证处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人,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二是协助乡镇配齐司法协理员。协助市司法局对接12个乡镇的社会治理事务中心设置司法协理员岗位,逐步配齐乡镇司法协理员。目前我市乡镇法学类专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有10人,其中今年新招聘4人。三是全员培训强化法治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做好职称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打通晋升通道。

  2.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人才活力。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切实体现薪酬待遇方面能业务导向。根据粤人社发〔2019〕68号、清人社〔2019〕62号等文件关于办案补助的要求,我市严格落实仲裁员办案补助。2019年至2024年6月均按照仲裁办案实际,以案定补,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后,由财政局予以发放。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劳保执法仲裁力量有待夯实

  乡镇劳保所在排查和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时,存在人手不足、没有执法权等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应当由当地劳保所调处的矛盾纠纷难以及时化解,引发劳资隐患矛盾升级。此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无法将立案、办案、送达进行分离,不利于仲裁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欠薪调查取证难度大

  用工关系不明确、工程单价不明晰、工程结算有争议等问题引发的涉劳资纠纷层出不穷,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包工头捆绑工人工资追索工程款、误工费、生活费、车旅费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两法”衔接机制有待完善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工作开展遇到难题,公安机关立案受理条件高,移送案件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劳动争议案件复杂化

  经济整体下行,本地的部分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经营不善停工停产的情况,导致争议隐患集中出现,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不稳定因素,且所受理案件呈现复杂化趋势,难以直接从现有法规政策中找到对应的处理依据。

  (五)新就业形态难监管

  我市新业态企业注册地与劳动者工作地分离,属地化监管模式难以有效覆盖,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尚未健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业态企业用工责任的落实和行业规范的发展,增加了行业监管的难度。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根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请示上级支援组织专职及兼职监察员培训,并为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颁发兼职监察员证书,以便调处纠纷,积极配合推进镇(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切实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效力,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工程违法分包问题,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欠薪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不断充实理论知识,提高仲裁员综合素质,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质量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终局裁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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